Wednesday, 5 March 2014

weight


照片是某次與V在鯉魚門拍照。我攀上一塊巨石,巨石下是懸崖與大海。風很大,我穿著奶白寬闊的裙子,站起來衣服被風充滿。我閉上眼睛,幾乎以為自己會飄起來,像飛鳥。然而每次想飛的渴望,最終都令我往下墜落。

生命太輕太輕,只要不被抓緊,我便會飄然而去。

在忘記我之前,可否與我緊緊擁抱。

Tuesday, 4 March 2014

reload

六年前開了這個blog,取名為"Phantasmagoria",意思是「幻影」。那時我仍在唸大學,終日逃學,與人保持冷淡的距離,同學可以跟我同班整個學期,也不知道我存在。我總覺得世界是失焦的照片,像那種擱久了褪色的舊底片,無論任何事物,都不免帶一抹蒼白,很虛。那抹蒼白是無法填補的空虛,永遠有一個洞,將我與世界隔開,行到隱密處,便會痛起來。

這兩天在痛楚之中遊離。所痛之事與社會無關,在某些人眼中,更是輕不著地的小情小愛。可是痛苦從來都不能比較,我的痛感,不見得會因更深的不幸而輕一些,人生也不是建基於比較。事情超出受得起以外,痛得不能說話,便流眼淚,在漆黑的房間裡,默然是對抗荒謬的最大申訴。

會將這裡改名為「微小事情」,是因為我如此深信,能謹小微慎地活著,已是生活最大成就。但是有些課題,不親自走進去,永遠不會知道真相。然而我已經無法分辨,甚麼是真相,甚麼是幻象。清醒的時候覺得一切都很荒謬,只有睡著才稍微實在。

自從被遺忘的日子起始,我開始造夢。夢中是另一個生活,像碎片般一片一片地接續,沒有章法與結構,失去的人,完成不了的事。一個夢的時間像幾個世紀,每次醒來的時候,夢裡所有知覺都強烈,片段像煙一樣在眼前繚繞,總是坐在床上愣愣的,若有所失。這才是與肉體脫離之時。

我多麼想在醒在之前,看清楚你的模樣,把你緊緊抓住。

只是包括對美好日子的想像,都是一場幻覺。畢業了,工作了,與一些人相遇又相忘。世界的本相是巨大的幽陰,微小的是我,每步都將我敲打成碎片。原來在很久以前,我的觀感沒有錯,當我走進生活中,才是夢魘之始。

今天復又冷了,毛毛地下著雨,雨水打在臉上,冰涼地醒著。見了V,在她面前才會輕盈,總是像棉花糖般卸力,可以說著愚蠢又毒舌的話,不需要柔軟,不需要陪著誰演出和善的戲,真正的善良甚至不用言語營造。在黑夜裡肆意遊走,為著甚麼都好,起碼能誠實地笑著。

從五年前認識她起,她就像一盞燈,在我有所知覺之先,她已為我燃亮面前的路,告訴我生活中的一切可能。

答應她與越,每天寫一段字,悲傷都爆炸到文字好了,膨脹的情緒不該刺痛別人。世界是一堆碎片,但我開始醒悟,生活之美好,必先以最殘酷的姿態打破幻覺,以熱情擁抱破碎,捱得過那種痛,便會快樂。

跨越了六年時間,回到初衷,從新起步。

* * *

Blog的連結會改為http://phantasmagoria.blogspot.com/,公告十天。

也許這六年有些朋友,留言區也不會設限,希望會再相見。

Monday, 23 December 2013

Reminder

看到幾個月前留下的一段文字:

「在思考與決定之間卡住。從來做甚麼都隨心而行,沒有做不到,只有想不想。但原來有時候,真的不是不為,而是不能。對的趕不走,錯的留不住,再大的願望也敵不過天意,那樣動搖,應該罷了。」

有些事情,其實心底是清晰想法的,只是敵不過自己的軟弱。無法堅強轉身,因為真的在意,又無法在意到堅強留下來。

踏進自己設下的陷阱,作繭自縛,進退失據。

Saturday, 21 December 2013

Fade

我為你如何傷心失望,如何痛徹心扉,你都不會知道,因為我不在你眼內。

但這些都過去了。

Sunday, 15 December 2013

Up side down


在墜落。身體是殞石,沿著離心力的軌跡,跌成一地碎片。

Monday, 2 September 2013

下雨了,一地水氣,燈光化成霧。放工在車上,兩個光頭男人交換心得,互相介紹好用的剃髮膏,車速顯示器在響,司機跟對講機說話。在行車的顛簸裡昏昏沉沉,想嘔吐,頭痛莫名。且閉眼一會,以意志放空,讓思想從身體抽離,甚麼都不去想,誰都不想。

Sunday, 25 August 2013

需要的不過是黑暗的房間。安靜地。想起你,而不想念。

Thursday, 18 April 2013

回來

想過要轉BLOG,但再想一想,仍舊回歸。寫BLOG已經息微,在前進得太快的年代,新鮮的足印也隨即淡去,就留下一處舊地,讓自己歇一歇腳。開這個BLOG時是2008,大學year 2,還未知道我將會面對甚麼;一路走來有點風霜,五年多不是一個短時間,足以將我從少年變青年再變成年人了。這樣,也很好。

仍然要記著年輕,初生之犢之勇。

Tuesday, 4 December 2012

10410

朋友說也許我運用同理心的方法錯了,才招惹一大堆麻煩人事。

是疲累了,落閘,保持狠心。

10408

寫了快五年的BLOG,只要我完成這一篇,便有10408人次看過。亦即是,平均每天有五人次留下足跡,雖然有大半應該是自己留下的。

第一篇BLOG寫甚麼,清楚記得,然而開始寫BLOG是為了甚麼呢。

為了認真地寫作。

說要認真寫吧,卻是斷斷續續地書寫小情緒,翻來翻去,都只看到自己的肚臍眼。肚臍眼又沒有精彩到具有甚麼吸引力,至於別人要盯著它看。

下一篇希望比較言之有物。

* * *

將以撒完全割捨,之後會發生甚麼事,袮要我做的我做了。

我永遠記住,在學習一些重要課題時,付出了甚麼代價。確然不是如此,我無法跨越某些生命中的難關,也不能成長。他與她都不會感受到,他們的離開在我的心中插入一根根刺,我有點明白保羅的刺為甚麼存在。他們不會知道的,知道都不會在乎,我的存在是那麼微小輕淡。

即使我是淡薄的存在,我仍是坦白地想念,再多一點同理,我便能諒解那些坦白的不在乎。學習以距離來愛,而保持期待。

亞伯拉罕要殺以撒時,對神有全然的信心,但無需將那份信心詮釋得過越人性。

* * *

信任是一堵牆,建立起來要一磚一小塊地慢慢砌,打破卻是一剎那的事。

某次崇拜時聽到的,銘記於心。